[北京青年报]张吕萍 给流浪猫狗一个家

发布日期:07-01-26 17:28:32

  记者:您有哪些具体建议?

  张吕萍:比如,养犬者首先要有高尚的道德,要具有爱心、耐心和责任心。猫和狗的寿命通常都在10年以上,饲养宠物之前人们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,当它们年老时有可能像人一样患上心脏病、癌症等各种疾病,在这种时候,宠物主人应该给予它们积极的治疗。



  记者:如果家庭困难没钱治怎么办?

  张吕萍:所以我一再强调养犬者要具备资格,这里包括要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和一定面积的住房。有时候,不养犬可能是一种更负责任的行为。这里我并不是说非得是大款才能养狗,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刚从乌克兰的敖德萨市回来,那里居民的月平均收入只有20美元,一些人家穷得只能吃土豆,但是人们还是拿出家里仅有的食物喂街上的流浪狗,可见人的善良与穷和富并没有直接的关系。

  记者:现在养犬户和非养犬户之间经常产生矛盾,您认为通过立法能解决吗?

  张吕萍:不是能不能的问题,而是一定要通过立法来解决。我认为这种矛盾完全可以得到控制。比如矛盾之一是如何携犬出行,规定太严了难以执行,太松了又没有作用,这次草案修改稿对原来不准带狗进电梯的规定作了变通,规定养犬人在携犬乘出租汽车、电梯时必须为犬戴嘴套,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变化。另外,带犬散步如果小狗在路边草丛“方便”了,养犬人应该用随身携带的报纸等把狗的粪便清洁干净,这是一个养犬人最起码的社会公德,现在如果限养法里规定了,养犬人就应该认真遵守,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。我还建议建立一个类似于“监督小组”的民间组织,由养犬人和不养犬人共同参与,可以协助共同管理,并且在双方发生争执时起协调作用。

  你看,尽管我养狗,可考虑问题时还是站在比较中立的立场,我认为,许多矛盾产生的根源是养犬人缺乏自律。这又回到虐待动物的那个话题上,如果没有自律,国家又没有相应的法律去约束养犬者的行为,才会有人肆无忌惮地虐待它们,遗弃它们,就会产生这么多无家可归的猫、狗。许多国家都有反虐待动物的法律,德国的《动物保护法》规定,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,对于动物的生命,人们应该像对待在心智能力上居于同等层次的人的生命一样尊重。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。无辜残害动物的行为要受到制裁。法律规定,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;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因此,我们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这样的法律,从根本上杜绝遗弃动物的行为。

  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,一辆大货车开进了科普中心的院子,是一家国际知名的宠物食品公司给张吕萍的猫猫狗狗送来了“口粮”。这些小动物们食量惊人,一卡车1.25吨的猫粮狗粮只够它们勉强吃一个月。自从这个中心成立以后,已受到社会各界的支援,但由于动物的数量不断增加,其中又有许多动物需要看病甚至特护,中心的支出也是惊人的,而这一切都需要张吕萍个人来解决。

  今年四十多岁的她至今未婚,独自支撑着这份“事业”。谈笑间,她的眼角旁、额头上,皱纹已清晰可见。原以为这个年纪却整天与动物们厮守的人一定性格怪僻,但实际上这位400只猫狗的“妈妈”性格开朗,笑起来很有感染力。“我觉得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,自从看到它们惹人爱怜的小样子,我就不知不觉把自己全部身心都奉献了出来,毫无保留。再说,谁受得了娶一个老婆外带400多个孩子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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